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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引导政策扩大城乡消费需求
作者:曾之明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2010-02-24 14:27:00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场重大考验中,我们取得了显著经济成果。当前金融危机阴影还未消除,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国际游资冲击房地产和资本市场,国内货币供应量快速增长加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国内通胀预期增强。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我们应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管理好通胀预期,更加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

  一、着力改善民生,保障城乡基本消费需求

  在当前产能过剩还未解决的情况下,货币供应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充裕的流动性,加之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引发了通货膨胀预期,已构成国内物价回升的主要因素。物价的上涨正引发公众对通胀来临的“恐慌”。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城乡居民的食品、衣着、家庭用品和居住(衣食用住)消费是居民的基本消费,在居民的消费总量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是扩大内需的基本立足点。但去年以来,由于食品价格波动较大,导致恩格尔系数出现反弹,挤压了非食品消费特别是高档品的消费空间。因此,应加强市场物价调控,保障城乡基本消费需求。稳定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价格,保障城乡基本消费需求仍是保障民生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经济稳中有增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为此应增强政府市场运行调控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力促城乡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稳定。

  (一)改进和完善价格调控监管体系

  加强市场物价调控应健全工商、物价管理系统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的监测体系。适时跟踪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情况,要切实加大对市场价格形势的分析预测力度,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房地产、医疗、教育等关系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切实提高价格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预见性,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价格调控监管体系,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建立大宗农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等相关措施的落实。要重点建立完善大宗农产品价格日监测报告、

  成本和收益调查、成本和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预警体系;要积极协调和争取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以及粮、油、肉、棉、化肥储备制度,切实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手段和能力,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奠定基础。

  (二)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应急体系

  在当前气候及病疫灾害异常发生情况下,蔬菜粮食肉类供应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况下,应稳定粮油价格,做好“菜篮子”工程。适时调剂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完善生活必需品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机制,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实行粮食、肉类、主要蔬菜品种市场供应地方政府领导负责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稳定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专项生产和经营风险资金,用于战略储备,建立地方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库,建立粮油棉及畜禽产品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基地。加强病害防疫,促进生产稳定,确保食品安全,特别要加强对学生食品和儿童健康食品的监管,建立从市场到销售的全过程跟踪监测体系,推进“绿色安全食品工程”。

  (三)适当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补助补贴水平

  保障城乡基本消费需求,应关注低收入者的基本消费。为此,应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并向生活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对象倾斜。考虑低收入者的实际需要,保障项目及范围都应有所增加。做好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补贴工作,保障其基本消费需求的实现。农产品价格上涨使农民要承受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的支出负担,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应严格监测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幅度,有效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力求使农民在增收节支中提升消费能力。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要积极利用政策优惠,让农民分享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同时由政府出资设置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各地区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争取落实农户粮食生产和畜牧养殖的政策性保险等政策,避免价格波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共服务价格听证制度,健全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政府监管机制、应急处理机制。

  (四)继续落实民生“五保五有”目标

  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消费需求,应认真实施政府确定的价格实事,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继续落实民生“五保”目标和措施.

  1、在保障学有所教方面,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要积极争取将行业办学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使在子弟学校上小学、初中的学生也享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二是在保障劳有所得方面,要认真落实国家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烤烟收购价政策,加强湖南农资价格监管,确保农民获得合理收益。要进一步加大涉农价费清理整顿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更好地保护农民劳动收入不受侵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返乡就业农民和残疾人创业相关收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农民外出务工收费,促进就业,增加劳动收入。

  2、在保障病有所医方面,要继续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及医院医药费用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部分价格偏高、群众反映较大的药品价格,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同一类型药品,在集中采购时要配置高、中、低不同档次药品,并实行高价药低差率、低价药高差率的办法,缓解紧缺、廉价药供应不足的矛盾,抑制医疗机构和医生开大处方、开高价药的行为。要认真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制定省内基本药物采购价,并强化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是否执行零差率以及使用范围和比例的监督检查。

  3、在保障老有所养方面,要认真督促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公交、上公园等价费优惠政策;完善并落实对城镇低保困难群体减免水、电、气、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医疗挂号和诊疗费等减免优惠措施,对城市低保家庭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农村低保标准测算等工作,及时研究提出对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实行价费优惠减免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4、在保障住有所居方面,要进一步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审核;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交易等收费,认真落实降低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建设费和将房价以外收取的“两管三线”等公用事业建设费纳入住房销售价格的政策措施,切实规范购房合同价外收费行为,维护购房者利益。

  5、在保障劳有所得方面,要进一步多途径扩大社会就业,以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所得所占比重;应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用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应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

  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内需增长空间

  夯实经济转型发展基础,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阶段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公共服务均等化可成为政府调控经济并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各种民生问题的逐步解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来推进基本消费的城乡统筹和平等化。公共服务是国家为改善居民的生存条件提供的服务,包括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形式是财政支出,必须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过程中,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和重点,不断提高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即期消费支出和相关的消费性投资。同时在当前财政投资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基础设施、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进入壁垒,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利用财政贴息、税式支出、政府采购、国债投资等手段,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的合理布局,夯实经济转型发展的基础设施,以进一步扩大内需增长空间。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应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决策机制,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的地方财政支出应将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 “三农”、“基层和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等四个方面倾斜。在当前地方政府财力偏紧的情况下,更应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政府支出透明度,在政府消费中严格控制公款消费、严禁政府机关豪华办公场所建设,压缩行政支出,降低政府自身消费导致的过高行政运行成本,使政府消费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力提高社会性消费对居民消费的带动作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扩大内需的惠民导向,进一步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力加强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住房等民生领域各项保障制度的建设,降低居民对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提振消费者信心,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市场繁荣,拉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大力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长期落后于城市,严重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特别是城市的部分公共产品,无法被农村居民所享受。统计数据表明,在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消费支出方面,农村居民家庭的消费支出比重高于城市居民。可见,农村居民购买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比重过高,是导致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财政支出应重点支持农村“民生工程”建设,应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应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村的民生问题,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转型基础

  应加快中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民间投资增长和激活居民消费。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统筹交通、能源、通信、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协调发展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抓紧建设省级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城市高铁和轻轨客运专线、合理规划机场扩建等项目建设进度。提升交通枢纽城市在全国交通格局中的枢纽地位,并以城市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保证财政对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天然气利用工程、成品油干支线管道,西气东输二线干支线等重点工程的投入、大力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对接。重点推进3G通信工程以及数字电视网络工程建设,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通信消费需求。农村重点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沼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生活设施。进一步实施 “村村通”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促进农村电网改造扩容,加快农村水网和自来水建设,推进农村通讯和电视网络覆盖建设,完善农业机械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的消费和服务环境,以夯实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发展的基础。

  (四)加大财政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对服务业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息手段鼓励其吸纳失业人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各省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发挥人才交流中心的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的政策效应,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各种途径扩大就业。认真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计划,帮助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应进一步完善支持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的投入,提供创业项目和创业指导,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 。为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应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民工的实用技能培训,对农民工职业培训实行政府补贴并逐步加大补贴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力争培育形成劳务输出品牌和劳务输出基地。,应把拓宽农民增收和就业渠道、鼓励农民创新创业放在比实行“家电下乡”等政策更为重要的地位。

  (五)统筹建设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面,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流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现各类就业人员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机会。落实抓好城镇未参保人员以及参保中断人员养老保险补建补缴工作,提高对城乡特定群体(老年人、非成年人和城乡非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能力,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并向生活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对象倾斜。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方案,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保险。应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并加强监管,以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六)大力支持和扩大医疗卫生公共服务

  应重点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规模,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好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在打造平价或低收费的公立医院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及设备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面向民生的养老、社区、健身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研究制定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降低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风险,积极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到“十一五”末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

  (七)加大教育投入满足基本教育消费

  满足城乡居民教育消费的多样性和多层次的需求。继续扩大对义务和非义务教育的投资,使义务教育成为惠及城乡全体学生的工程,重点加大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等非义务教育的投资。健全职业教育培训机制,延长教育时限,缓解就业压力。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健全基础教育投入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保障制度,启动和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教育资源共享水平。强化地方政府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切实规范各类教育收费,建立家庭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政策覆盖范围,确保贫困家庭的基本教育需求。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农村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

  (八)推进“安居工程”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

  规范和扩大经济适用房开发和供给,尽快推出廉租房供应体系,采取政府建设、提供租金补贴形式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居民的住房问题。扎实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以安居房替代经济适用房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保证居民水热电气产品的供应,并利用财政补贴形式平抑水热电气产品的价格上涨,减轻居民在住房及相关生活消费品方面的负担。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土地出让制度,遏止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因地制宜地向农村推广饮用自来水、沼气等住宅配套设施提高农村居民居住质量。通过综合性措施有效地夯实城乡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

  (九)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基本文化消费需求

  全国不少城市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独特的地域文化精髓。为弘扬地域和城市文化,应保证财政投入到位。有文化资源条件的大中城市应加快旧城改造,改造宜居环境,打造城市主题文化品牌,丰富社区文化。如在修建“本土文化主题公园”、“本土名人之窗”博物馆,作为弘扬地域文化的主打设施。城市公园、博物馆、体育场馆适时对市民免费开放。重点保护建设传统和历史文化区,弘扬特色文化,合理规划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应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服务网络,发挥省市县乡文化馆、站作用,推动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坚持推广“图书下乡”、“电影下乡”等活动,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

  [作者系民建会员,湖南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商学院地方金融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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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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