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时间,刘宪秋已经成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名老资格的特约检察员,但是除了对检察队伍感情日深,了解渐全面,他坦言关于检察院的那些事情还在不断地学习之中。
从1995年被民建中央推荐到特约检察员的岗位上,之前对检察工作毫无了解的刘宪秋先后担任最高检特约检察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逐渐深入到检察院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公检法系统里最不为人知的恐怕就是检察院了,人们对于公安、法院的职责、工作相对了解多一些,而承担着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职能的检察院工作千头万绪,包含的范围很广泛,我的工作就是一方面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向社会介绍检察制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这支队伍。”刘宪秋说。
由于当初特约检察员制度只是第三届,所以很多方面都是在摸索中前进,而这项中国特色的制度又无国外经验可以参照,所以刘宪秋刚入门的时候听的多、说的少,每次参与检察院活动,他更多把精力放在听老资格们如何讲。“首先我了解到检察队伍里的很多动人事迹,许多干警为了一件案子不惜冒生命危险,顶着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办案,有些积劳成疾,有些遭到打击报复,但是整个队伍里坚持的凛然正气让我肃然起敬。”有一次,最高检组织特约检察员到昆明市一基层检察院调研,刘宪秋终于第一次打开了话匣子,在听到一名检察官顶着巨大压力坚持办案,最后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事迹后,他一股脑把积攒了几年的话都讲了出来,“人民检察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这支队伍也同样是不辱国家使命,值得人民信赖的……”讲到激动处,刘宪秋眼含热泪,这一幕至今还有很多人记忆犹新。
在15年的履职历程中,检察院邀请参加的会议刘宪秋从未缺席,不管手头的工作多么紧张,他都会抽出时间前往,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得他提出的每一个意见都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几年,刘宪秋看到检察院工作在不断进步,制度越来越完善,工作越来越细致的同时,对于自身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对于这项工作仍然知之甚少,于是提出要加强宣传力度,连续几次会议都积极地为宣传工作出谋划策。最近,他的意见终于得到了落实,在中央各大媒体、《检察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检察工作,介绍优秀检察官事迹的系列报道越来越多,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15年来,刘宪秋也曾经监督过很多案件的审理,最让他记忆深刻的是十几年前参与河北衡水的一次案件审理。当时,一名男青年在下班途中被卡车撞死,案件审理下来仅赔付了不到2万元人民币,“一条人命啊!”刘宪秋得知这个消息后,主动联系到了受害人家属,并亲自开车到当地法院旁听二审,虽然他并没有同主审的人员进行过多交流,只是坐在下面全程旁听,但是由于他的到来,当地法院重新调取案宗,厘清案件脉络,最终控诉双方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达成了比原赔偿金额高出近10倍的赔偿。当审理完毕,法官想留刘宪秋吃顿饭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带着秘书踏上了返京的路程。
由于在人民检察员的岗位上工作出色,刘宪秋之后还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聘为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有对于三类案件三种情况的否决权,如果对于案件审理存有异议,可以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要求重审,刘宪秋行使过一回这样的权利,结果那件本来证据不足的案件发回重审,重新补齐了很多必要的线索和证据。“法律的原则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作为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我的职责就是帮助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记者采访刘宪秋的时候,他正在翻阅最高检提供的一套丛书,《检察制度史》、《共和国检察人物》、《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变迁》……“我最近在为一个新的建议找材料,协助检察院解决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与法院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在不违反法院独立审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
15年下来,刘宪秋找到了履行特约检察员职能的窍门,“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人民反响强烈的问题就是我关注的重点,比如去年的越狱案件、公安持枪伤人、高级官员贪污腐化等问题,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而这些事情都是检察院司法监督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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