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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胡淑珠被任命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作者:吴瑛 来源:   2005-04-06 13:59:32
  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胡淑珠职务的议案,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了任命胡淑珠同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家明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胡淑珠同志是民建抚州市委会主委、原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法学硕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江西省还是第一次。这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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