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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民建会员建议:多部门协同监管网络借贷问题
作者: 来源:人民网   2010-08-31 13:34:00

  网络借贷在我国已存在了两年,新生借贷网站由于缺失监管,如雨后春笋般进行网络借贷方面的金融服务。据了解,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存在网络借贷方面的民间金融服务,同样也存在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网络借贷主要问题有:

  一、民间游资大量涌入,金融安全问题存在巨大隐患。

  二、已经出现大量案例涉嫌高利贷。现在网络借贷已高出银行同期收益的四倍多。有的年利明显大大超出百分之二十的收益,已经可以界定为高利贷了。

  三、贷款风险大,坏帐损失监管难,维权更难。

  四、借贷网站本身管理,服务的标准不统一,行业入门条例低。网络贷款网站缺失有关部门的监管,容易发生金融诈骗。一些地下钱庄披上了网络金融服务的外衣,更是鱼龙混杂。

  网络借贷问题很多,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大。如果不尽早有效监管,有可能出现网络炒钱团、洗钱团和网上钱庄,会纵容了法律所禁止的高利贷行为。金融、银监会、公安、工商、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应协同监管,对此民建会员杨建光建议:

  一、加强立法监督,清理网站竞拍贷款方面的管理真空

  根据发展的需要,我国应考虑对网络金融服务进行立法。全国人大应着手针对网络金融方面的各类服务进行立法调研,并及时出台相关法律准则。在应对网络金融问题的专门法律出台前,应加强网络金融的多部门协同监管并出台临时规则或条例。信息产业要核实网站身份,公安部门要加大网络金融纠纷,诈骗的处理。银监会应打击网络高利贷,针对网络贷款出台规范制度,进行审核。多部门要形成网络共同监管体系。

  二、建立网络金融安全预警体系

  根据网络时代呵生活需要,应组织专业部门,建立网络金融预警体系。有关部门可以每年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和问题研究。要防范出现网络游资等重大金融安全问题,针对国际游资必须有网络贷款安全评估。有预警机制,防止网络金融影响了实际发展。

  三、建立国家级网络信贷专业的服务体系

  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借鉴国外经验和教训,应该由我国银行部门共同建立国家级网络信贷专业的服务体系,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款需求。同时,还要重视打击网络金融暴力,地下钱庄,网络洗钱等问题,消除网络高利贷。

  四、网络金融的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要适时跟进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网络金融的认知,学会规避风险,避免民间资本被利用或出现资金安全问题。要提高公众对高利贷等金融违法问题的认知,加大群众举报和网络举报的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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