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造船业已被国务院列入产能过剩矛盾十分突出的三大行业之一。目前,我国造船行业的造船产量、规划产能、实际产能的统计评估方法需进一步完善。
工信部在今年年初公布的统计数据中,首次增加了以修正总吨作为造船产量统计的一个辅助指标。比起载重吨,修正总吨更能够反映船舶的技术含量、建造工程量和难度,同时以修正总吨统计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复杂船舶的比重,推动造船企业船型的升级换代。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造船产量统计方法,建议结合国际经合组织造船工作组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计算方法,对国家行业标准《民用船舶修正总吨计算》进行修订;由各个地方的统计部门/船舶行业协会等归口,各个造船企业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对每年度交付船舶的修正总吨进行统计,改变以往依赖于国外海事咨询机构数据的局面。
另外,现行的造船企业的规划和实际产能评估计算,仍以载重吨为计量单位,同样不利于引导造船企业提高造船生产效率,相反给外界造成“虚大”的印象,这对推动中国船舶工业由大向强转变、保持可持续发展不利。
对此建议,同样采用修正总吨作为造船产能的计量单位;对1万吨以上、5万载重吨以下的造船设施能力进行全面统计,并计入全国的造船产能。(胡可一委员系上海民建会员——本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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