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综合 > 政经时事 > 时事新闻
 
中国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投入
作者:何雨欣、张诗宇 来源:新华网   2010-01-28 13:27:00

  2000年,中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财政部门运用各种财政政策手段和工具,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增加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规模,改善西部落后的公共基础设施,重点加大对西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西部地区的发展不断书写新的篇章,百姓生活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2001年至2010年期间,中国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外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等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

  近几年,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中国还不断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2006年,调整更新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7年起,中国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范围;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中国在取消大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对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2009年起,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对进口的自用设备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继续免征关税。

  据财政部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了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统计显示,从2000年1089亿元到2008年的7933亿元,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不断增加,年均增幅达28.2%。

  此外,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从2000年的94.8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84亿元,10年累计达5810亿元,占该项转移支付总额的46.2%。

  在此基础上,中央财政还不断增加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项目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投入,支持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更好服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从2000年至2009年9月,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下达中央建设投资5507亿元,占已下达投资总额的31.6%。

  此外,10年来,中央财政还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并增加西部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进一步改善了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

  西部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稳定繁荣。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建设,10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农惠农扶持力度。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0年到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32.29亿元,用于西部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等。这些投入大大提高了西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亿公斤。

  此外,中央还加大对西部地区动物防疫工作及其他农业补助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为加大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力度,中央扶贫资金也向西部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10年来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的扶贫资金累计787亿元,占该项资金总额的62.9%。通过扶贫开发,大大改善了西部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促进了西部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震惊世界的“5·12”汶川大地震让当地的许多校舍变成了废墟或危房,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中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

  2000年至2009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94亿元;2006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493亿元;2003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65亿元……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而这些对民生的投入也让西部地区的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甜头”。2008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贴标准由2003年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40元;截至2008年,西部地区已有121个城市(单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管鑫)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民建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建中央和民建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
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民建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民建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民建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信息中心 电话 010-85698266,010-85698216
最佳分辨率:1024*768 最佳浏览器版本:IE6.0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地址:北京 朝阳门外大街吉祥里208号(100020) 电话:010-85698008 传真:010-85698007 邮箱:webmaster@cndca.org.cn
您是我们的第 1092452 个访问者,备案号:京ICP备05038210号
版权所有  民建中央  制作维护  民建中央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