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社区 > 心灵家园
 
元霄节
作者:李磑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2010-02-26 07:51:00

  农历正月十五,是我国人民古老的传统节日。历史上称这一天作上元节。上元节之夜谓之元夜。当此之际,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张灯结彩,灯月交辉,宛如白昼,人们煮食元宵。因此又把这一天叫做灯节,元宵节。民间正月十五闹元宵,这是旧的农历新年的高潮,也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

  元宵节的风俗起源于汉朝,盛于唐朝。“玉漏铜壶且英雄,铁关金锁彻明开。谁家见月能端坐,何处闻灯不看来。”这就是唐朝一位诗人当时写的一首《上元看灯诗》。观灯的时间由最初的一夜,发展到十三上灯,十八落灯。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曾对比宋京都汴梁的观灯盛况做过生动的描绘:“于是华灯宝炬。月色花光,霏雾融融,动烛远近。至十九日收灯,五夜城闉不禁,尝有旨展日”当时灯市的规模之大也是惊人的。《西湖老人繁胜录》曾记载:南宋杭州,“欢门挂灯,南自龙山,北至北新桥,四十里灯光不绝”到了明朝朱洪武时期,张灯时间又延长了,竟达十夜之久。

  不过统治阶级,在正月十五这天,张灯结彩,大闹元宵都是为了显示其统治的安泰,想借此机会粉饰太平,愚弄民心。但是,这是徒劳的。如宋代福州太守蔡君谟,在元宵节下令每家挂灯七盏,弄得许多穷人家破人亡。一位叫陈烈的诗人气愤不过,就在太守府前一盏一丈多高的巨大的花灯上题诗抗议。

  “官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

  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

  风流太守如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

  蔡君谟看了,不得不取消了这条规定。这段故事,至今成为元宵节一段佳话。当然,更多的还是无声的抗议。“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其背景就是出于元宵节,这个成语是人民的怒言,揭露州官一点不给老百姓自由的霸道行径。在封建时代,灯节就这样投下了那个时代的阴影。

  在唐,宋时,元宵节也是男女青年比较“自由”地互相接触,表达爱情的极好机会。如宋朝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南宋爱国诗人辛弃疾写的《青玉案~元夕》一词:

  “东风夜放花千树,

  更吹落,

  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

  风萧声动,

  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

  娥儿雪柳黄金镂,

  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这两首著名诗词,都是写青年男女的爱情。这种爱情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也只有在元宵节之夜可能发生。

  正月十五闹元宵,这个“闹”字,道出了正月十五是何等喜庆的节日,真是热闹非凡,文人怎能不诗兴大发。唐朝诗人苏味道就曾以《正月十五夜》为题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五言律诗: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妓皆稼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这就把当时元宵节的繁华和人们赏灯的盛况再现人们眼前,使人们可以了解唐初城市风貌。另一位诗人张祜写有一首题为《正月十五夜灯》绝句:

  “千门开锁万灯明,

  正月中旬动帝京。

  三百内人连袖舞,

  一时天上著词声。”

  这就更加淋漓尽致地把人们载歌载舞欢度元宵节欢乐场面勾画出来。

  “花萼楼前雨露新,

  长安城里太平人。

  龙街火树千灯焰,

  鸡踏莲花万树春。  

  帝官三五戏春台,

  行雨流风莫妒来。

  西城灯轮千影合。

  东华金阙万重开。”

  这是兵部侍郎的燕国公张说所作的两首诗,全面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元宵之夜观花灯不同场面。

  到了宋代,正月十五赏灯之风更盛,每逢元宵之夜,大街小巷灯火通明,灯光,月光交相辉映,此时此刻,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争相出游赏月观灯。曾在天堂杭州居住三年的苏轼在词《蝶恋花~上元》中这样写道:“灯火钱塘三五夜,明月如霜,照见人如画。帐底吹笙香吐麝,更无一点尘随马。“这就把人们闹元宵,赏花灯的热闹场景刻画出来。

  正月十五闹花灯,这是元宵节重头戏,因此元宵节也叫灯节。灯有照亮人间,破除黑暗之喻,得到人们的喜好。千百年来,广大劳动人民是很重视这个民间的传统节日。他们辛勤劳动一年,为了表达自己庆丰收的愉快心情,迎接新的一年劳动生活的开始,每年也都在这个时候,用自己的智慧扎制各种精美奇异的花灯等物,同时,开展各种传统节日活动,热闹一番,以此来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和愿人世象明灯般辉煌的企望。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张晶)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民建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建中央和民建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
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民建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民建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民建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信息中心 电话 010-85698266,010-85698216
最佳分辨率:1024*768 最佳浏览器版本:IE6.0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地址:北京 朝阳门外大街吉祥里208号(100020) 电话:010-85698008 传真:010-85698007 邮箱:webmaster@cndca.org.cn
您是我们的第 1092452 个访问者,备案号:京ICP备05038210号
版权所有  民建中央  制作维护  民建中央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