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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诚为本,以信为荣
作者:鞠盈楠 来源:   2006-07-26 15:45:56
  诚,即诚实,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表里如一;信,即守信,指讲信用、守诺言。在我国传统的道德观中,诚实守信一直是至高无上的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那些背信弃义、轻诺寡信的行为也一直被认为是损害合作和交往的可耻行为。“诚信是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这已经成为古今中外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国与国的交往需要诚信,不论国家多么强大,在国际社会上有多大的发言权,一旦背信弃义,违背自己的承诺,必将成为国际舆论谴责的对象,甚至还会成为引发战争的导火索;单位与单位之间需要诚信,纵览古今,我们所说的老字号、金字招牌、驰名商标无一不是诚实守信的模范商家,如果仅靠虚假欺骗而存活,即使风光一时,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人与人之间、人与单位之间就更需要诚信,一个诚信的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也就是所谓的“自重重人,自信信人”,而一个心口不一,言而无信的人也许一开始能够凭借华丽的辞藻打动人、迷惑人,但时间一长必将被识破、被疏远、被鄙视。

  有人说,上述这些道理我们都明白,从小就听家长讲、老师教。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中人人都很精明,要是太老实就会吃亏上当。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这也正是当代中国的诚信问题凸现出来的原因,更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关键时刻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原因之一。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诚信一直以来就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待人诚信、办事诚信是自古就提倡、就存在的,在现阶段提倡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绝不是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已丧失了诚信,或者说我们仅仅是为了与国际接轨才重新呼唤诚信。事实上,正是由于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已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这才更加显现出诚信的重要,也有必要使其从基本的道德伦理领域上升到社会规律理论研究的范畴。

  第二,见利忘义,背弃诚信、投机取巧等价值观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其他经济形态下也是存在的。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已经过无数实践检验而逐步形成一种规律,一种硬性的规则。也就是说,要想取得长久的利益,屹立于众商家之中而不败就必须遵守诚信。任何违反此规律的行为都不可能获得长期发展。

  第三,诚信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同时也是立身做人之本。诚信作为美德千百年来得到人们的传颂,无论在什么样的经济条件下,不论在社会发展的哪个阶段,都不会过时。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保障,大话、空话、假话可能骗取一时的信任与赞赏,一旦虚伪的面具被戳穿,就只会被社会、被历史无情地抛弃。

  第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风气,应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所思、所说、所为。同时也要明确社会上不讲诚信的人是有的,但不能因为别人不讲诚信,我们自己就不讲诚信。同时要坚决反对不诚信的行为,相信人人都是渴望诚信的,不诚信的行为势必会受的道德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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