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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建设促进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
作者:孟志丹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2010-08-03 10:18:00

  建立与完善民主党派自身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不断提高民主党派自身素质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党派的政治纲领得以贯彻实施、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如何在民主党派内部建立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我认为,关键还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约束效力的制度。

  一、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考评制度

  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评制度,实现组织监督和成员监督相结合。一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即组织监督。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每年要同当地党委统战部门,对市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考评并建立档案,作为今后使用干部的依据。建立健全市级组织基层支部主任考核制度,由市委会依据基层支部工作条例和基层支部工作职责定期对支部主任和支部工作进行考核;二是建立自下而上的监督,即市级领导班子接受党派成员的监督。每年要召开一次到两次民主评议会,让成员对每个领导者的思想政治情况、工作业绩进行公开评议。通过健全这种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要建立和完善主委、副主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述职制度

  市委会正、副主委和由党派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要向市委会述职。通过述职行为,增强他们履职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不断提高他们参政的积极性、议政的主动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述职内容,应以本职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情况为主。

  三、要建立和完善班子成员谈心会制度

  定期召开市委班子成员的谈心会(或民主生活会)。通过这一形式,集中向市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来自基层支部和党派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促成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增进团结合作、转变工作作风。

  四、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建立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市级组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保障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议事决策内容为全年工作计划、重大会议、活动安排、提交人大、政协会议的议案、提案、组织调整、人事变动,审批新成员等。要坚持个别协商在前,会议决议在后;坚持顾大局,识大体,求大同,存小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维护集体领导,执行集体决议。

  五、要建立和完善党派干部选拔使用制度

  建立完善市级组织和各支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选拔党派成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合作素养高、参政议政强、群众基础好”的选人用人原则。要突出在一线选干部,在大多数人中选干部,在重大活动中选干部,在后备干部中选干部。要形成培训党派成员干部的长效机制。

  民主党派的自身监督工作,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也需要我们不断的思考、总结和探索。相信随着参政党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民主党派的自身监督机制将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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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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