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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研究
作者:赵静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2009-11-09 09:40:00

  新时期的参政党,要更好的发挥参政党的作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探索内部监督机制,搞好自身建设。 内部监督是民主党派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民主党派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健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有利于依靠民主党派自身的力量解决内部的矛盾,有利于提高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能力,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健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按照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要求,民主党派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全面推进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

  充分认识建立民主党派会内监督的必要性

  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已经建立起党内外的监督机制,并把建立科学、高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但相比之下,作为参政党内部监督机制和监督检查机构也刚刚步入轨道。

  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家政权当中来,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人士走上实职领导岗位。据统计,2008年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结束后,31个省区市领导班子中,民主党派成员达166人,占非中共人士总数的81%。 而与权力接触就有可能导致腐败。民主党派的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会反映到民主党派内部中来,也会危害民主党派健康的肌体。

  改革开放30年来,民主党派的组织状况呈现许多新的特点。目前,八个民主党派的总人数已经达到72万多人,仅民建的会员人数就由1979年的不足2万人扩充至目前的11万多人,人员组成也更加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起步较晚,而现在又面临着成员增长迅速、结构日益复杂、实职实权越来越多等新情况,这就首先需要建立内部监督的制度和机构,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民主党派的规范化、制度化。而如何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民主党派面临的突出问题。

  建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指出,要始终不渝地把健全会内规章制度作为自身建设的有力保障,构建增强生机和活力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整个政党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重大举措作为参政党。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发展非常迅速,为了适应在新世纪、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参政党所提出的要求, 作为新时期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我们承担着重要的历史责任,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改善内部监督工作,推进党的建设的现代化,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

  在2008年民建九届四次中常委会议上陈昌智主席特别强调了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内部监督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需要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推进,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会内也出现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甚至有的人政治上模糊摇摆,出现严重违反会章的言论和行为。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上来,借鉴中国共产党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会内监督,对于推动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新贡献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和完善会内监督工作是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

  会内监督是会的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本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会的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会中央提出推进会内监督工作的步伐,就是要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更好地发扬会的民主、维护会的团结、提高会的参政能力,经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考验。这正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内部矛盾,保证会的事业健康发展,顺利实现会的政治任务,也是本会不断走向成熟的体现。

  (三)会内监督实施条例体现党派特色

  会内监督条例有几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党派特色:一是会内监督条例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监督与教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二是会内监督条例的监督的重点放在对违反会章的监督检查上,依据章程的精神以及队伍建设的新情况,体现民建特点。三是会内监督条例监督的对象重点是领导班子,总的来说,《条例》是对每个会员的监督,但是重点是监督领导层面。四是会内监督条例监督的内容包括对会章的遵守情况,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情况,维护会员的权利情况等。五是会内监督条例基本上参照中共的党内监督的条例的框架,但十分注意结合会情,充分体现党派特点。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工作措施

  制度建设是制度形成、执行和逐步完善的动态过程,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民主党派如果没有内部监督,不能用制度管权,不能按制度办事,不能靠制度管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就会迷失方向,民主党派就会失去活力。民主化党派的党内监督制度不仅是指制定制度,明确规范,而且应当包括对制度规范的执行进行严格的制度保障。现实中,有了制度而工作仍然失范的现象,不在于制度效用不大,而在于忽视了制度监督机制。

  民主党派监督制度包括:1.上下级互相监督制度。具体来说,这一制度主要包括:(1)领导干部定期广泛征求党派成员意见制度;(2)领导干部定期邀请党派成员代表评议决策得失的制度;(3)领导干部与党派成员交朋友制度;(4)党派成员定期评估领导干部工作制度;(5)领导干部与党派成员恳谈制度;(6)领导干部定期向党派成员报告自己工作、生活(经济)等情况制度;(7)上级对下级进行帮助和督促制度等。2.同级领导互相监督制度。主要有:(1)集体监督个人制度。即定期或不定期由集体以会议、恳谈等形式对个人逐一进行评议、监督的制度。(2)个人之间互相监督的制度。领导者之间可定人员、定对子建立监督关系,或者不定人员不定对子,谁对谁均可建立监督关系。(3)个人对集体的监督制度。集体的活动,个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监督。有时真理可能在少数人手中,个人对集体的监督也就是少数对多数的监督。监督的目的是服从真理,而不是服从个人。3.成员互相监督制度。民主党派成员之间恳谈、座谈等形式进行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互相监督制度。这种监督完全是同志式的,即必须是从爱护同志为出发点。其具体形式主要有:批评自我批评制度,谈心活动,互相检查或测验学习、工作状况。

  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本质上讲,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总要代表一定的社会阶层的利益,总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影响直至掌握、维持公共权力。民主党派建立党内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其出发点应当是更好地履行对执政党进行民主监督职能。民主党派强化内部监督后有利于与执政党的互相监督。民主党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民主党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按照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条例开展内部监督,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发扬民主党派内部民主、严肃民主党派内部纪律、维护民主党派内部团结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不想监督”、“不让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和“不会监督”的现象,增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实效。

  目前,党派内部监督机制刚刚建立,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渐完善制度。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当参政党自身的监督制度更加完善、监督绩效更加显著的时候,它们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将得到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理论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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